註冊香港公司

如何註冊香港公司
註冊香港有限公司一般有兩個途徑:
1. 由客戶自行提供公司名稱直接註冊一間全新的香港公司;或
2. 購買已註冊好的現成空殼公司。
   註冊全新香港公司須時6-7個工作天,須先提供公司中英文名稱查冊,如公司名稱沒有重
   複,方可使用;而購買現成香港公司須時1-2個工作天,公司名稱從已註冊好的現有公司名
   單中挑選,然後辦理轉股東、轉董事手續,我司會保證客戶所選購的現成公司(空殼公司)在
   轉股東、轉董事前絕無運作過,及絕無任何負債。

註冊條件
1. 註冊香港公司最少要有一名股東及一名董事,股東及董事可以是同一人,而對股東及董事的
   要求是年滿18 歲的不論任何國籍的自然人士,任何註冊地的公司也可以出任公司股東及董
   事;
2. 一名法定的香港公司秘書,只有香港永久居民或香港註冊的公司才可以擔當公司秘書一職
   (可由本公司提供);
3. 一個香港公司註冊地址 (可由本公司提供)

須提供的資料
1. 如屬自然人股東及董事
  (1)所有股東及董事的護照(或港澳通行證)及身份證;
  (2)所有股東及董事的地址證明(如銀行月結單、電話費單、電費單等),此等證明不能超過
       發出日期後的3個月。
2. 如屬法人股東及董事
  (1)須提供法人的註冊證書及公司地址;
  (2)公司最終受益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及地址證明

香港公司名稱
香港公司名稱可用英文或/和中文註冊。公司英文名稱必須以“LIMITED”結尾,中文名稱必須以“有限公司”結尾,且必須是繁體字。如香港公司名稱包含“市政”、“合作”、“受託”、“受託人”、“建屋合作社”、“信託”、“旅遊協會”、“商會”、“街坊”、“總商會”、“儲蓄”、“Building Society”, “Municipal”, “Chamber of Commerce”, “Cooperative”, “Saving”, “Tourist Association”, “Trust”, “Trustee”, 必須先獲得行政長官同意才可使用。

在採用香港公司名稱註冊前,應盡可能確保與任何現有的商標是沒有抵觸及與現存的香港公司名稱有足夠的分別,從而減低因假冒或侵犯商標行為而出現的訴訟風險。一般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須要審核提交擬用的公司名稱,但該香港公司名稱是否與另一個已註冊的香港公司名稱「過分相似」並不在考慮之列。因此,客戶須要自行承擔所選用的公司名稱因與現有的公司名稱「過分相似」,以致在新公司註冊成立後被投訴,以及會否因此而鬚根據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髮出的指示更改該香港公司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