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馬德裡商標

 “馬德里商標”是我們對“馬德里國際商標註冊”的一種簡稱,她不是一種“商標”種類,也不是註冊了馬德里商標就可以全世界所有國家商標法的保護

馬德里商標其實就是一種商標國際註冊途徑,國內註冊商標基礎將其延伸到成員國的一種註冊途徑是根據1891年4月14日在西班牙首都馬德里《商標國際註冊馬德里協定》和1989年通過在當年12月1日生效的《有關議定書》這兩個條約進行的商標註冊。加入這2個條約的成員國均可以根據條約規定將本國註冊的商標延伸到其他成員國

1、提交馬德里商標申請人:
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提交馬德里商標,必須是成員國內的企業、自然人和其他組織才可以提交馬德里商標的申請。中國是1989年

10月4日加入的馬德里協定,因此,中國境內成立的企業、自然人和其他組織是有資格提交馬德里商標的。臺灣省的企業或自然人是可以通過我國商標局提交馬德里商標的(例670500),但是目前香港和澳門的企業。自然人和其他組織還不能通過我國商標局提交申請,香港(例950271)和澳門(例1090389)的馬德里商標申請分別是在德國、英國基於歐盟、英國的商標註冊基礎進行的延伸(應該是符合“在成員國有真實有效的經營場所”這一條)。

2、馬德里商標申請的要求
成員國內的企業申請馬德里商標是基於其在原屬國已經申請或註冊的商標而進行的,也就是說,馬德里商標並不是逐一單獨注冊商標那樣單獨提交商標註冊,馬德里商標註冊程式僅是一種“延伸”保護的途徑。

3、馬德里商標的申請和審查
馬德里商標提交至商標局後,由商標局轉交至國際局,由國際局進行形式審查,通過後便將商標註冊的指令轉交至被指定的締約方,各締約方收到延伸過來的註冊指令後進行商標審查,審查的結果再通過國際局轉交回來,這樣的流程組合成為馬德里商標的申請和審查程式。收到註冊的指令,負責轉交指令給各指定國,直到最終審查完成。

4、馬德里商標優點和弊端
馬德里商標具有“省時”、“省事”、“省費”等優點,實際上,並非如此,馬德里商標註冊最大的優點是:申請註冊國家眾多時可以“省錢”;申請註冊有點“偏”的國家時“省事”。如果想提前保護某一商標時“省時”馬德里商標註冊三個優點在一些特定情況下並非是優點

1) 有些時候並不“省時”:拿有些成員國來講,逐一辦理的時候時間非常快,如英國、法國、
   德國、歐盟等在逐一辦理情況下最快均只需要3個月到半年時間,然而,如果通過馬德里來提
   交,速度將明顯變慢。這是因為馬德里商標的機制是通過原屬國(非必須)、國際局將商標
   註冊的指令轉達到各締約方,那麼,自然在轉達前的這一系列的步驟和程式將相當於是在浪
   費時間,尤其在國際階段遇到形式審查時更加是浪費時間!

   拿中國來講,如果通過商標局遞交馬德里商標申請,在國內需要2個月審查時間然後轉交至國
   際局、國際局需要8-10個月時間下發《國際註冊證》,下發該證後才將申請延伸到各指定
   國,然後才再按照馬德里協定及議定的規定在12個月或18個月內審查完成,因此,在這種情
   況下,時間反倒是變慢了。

     商標保護計畫
並不急,目前註冊的商標是一種儲備狀態,在提交國內商標後立即啟動馬德
     裡商標程式在一定程度上的確是能夠節省時間的,而且,在那些成員國審查特別慢的國家,
     因為受到馬德里條約的審查時限的限制,也在一定程度上能夠“節省時間”。

2) 有些時候並不“省事”:指定到美國、韓國、日本、新加坡等國時,往往會因為商標審查制
   度的不同而頻頻下發審查意見,在下發審查意見後,申請人並不能通過馬德里體系直接解
   決,並且再重新委託當地國的律師進行答覆才可以使商標進一步順利完成審查,很多申請人
   就是在這一階段由於疏忽而白白喪失了權利。

   但是,在遇到比較“偏”的國家的時候,通過馬德里商標註冊途徑辦理的確是一種很“省
   事”的註冊方式,如遇到“利比理亞”、“阿曼”等國家的時候,通過馬德里商標辦理就省
   去了逐一註冊辦理中的“認證”材料的環節,即省事又省錢。

3) 有些時候並不“省錢”:當你只辦一個或很少國家的時候,通過馬德里商標註冊省不了多少
     錢,尤其是當僅選擇美國或歐盟一個國家的時候,算下來其實與逐一辦理費用相差不大,但
     是,在時間和程式便捷方面則差很多。然而,馬德里商標的最大好處就是當你辦理的國家越
     多,費用越低
 

     馬德里商標國際註冊的優缺點都非常明顯,申請人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需要以及辦理國家
     共同來考慮如何選擇最優化的辦理方式。

5、馬德里商標的有效期
馬德里商標一經註冊後就享有10年的有效期,其續展不需要經過各國進行,而是通過馬德里體系直接續展,既方便又快捷,這也是馬德里商標的優點之一。

6、馬德里商標註冊後的後續程式
商標註冊後所涉及到刪減、變更、轉讓、後期指定等程式均是通過馬德里體系進行完成,極大地方便了申請人對商標的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