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駐中國領事館認證

領事認證是:領事認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申請,對國內涉外公證書、其他證明文書或國外有關文書上的最後一個印鑒、簽名予以確認的活動。 領事認證不對已經公證書或其他證明文書證明的事項行使證明職能,文書內容由出文機構負責。
領事認證活動本身不設立也不改變或消滅文書所涉及的權利義務關係。

駐中國領事館認證(LEGALIZATION BY EMBASSY OR CONSULATE) 又稱"外交認證"。指中國外交機構和/或外國駐中國使、領館在涉外商業單據和文書上確認中國公證、認證機關或某些特定機關的簽字和/或印章屬實的一種法律行為。經過認證的文件具有境外法律效力,為文件使用國有關當局所承認。
目前,我國辦理涉外商業單據、文書的領事認證實行的是"雙認證"形式,即先由外交部或其授權機構進行認證,確認相關涉外商業單據、文書上的中國公證、認證機關或某些特定機關的簽字和/或印章屬實,然後再送交外國駐我國使、領館辦理認證。

1. 需要認證的檔及其附件必須嚴格按照各大使館、領事館的要求提交;各使、領館加簽的時
   間都是不一樣的,大致是半個月至二個月不等;各使、領館收費也都是不一樣的;
2. 需要認證的檔是否要翻譯?翻譯件和原件是否需要放一起認證?都需要和證明檔使用地
   確認清楚。
3. 作為中國大陸地區的公民,如果需要把某一份證明或者檔拿到海外(不包括香港)使用或
   者投資或者證明某一些事實,一般情況下需要進行海外國家駐中國領事館認證,但也可視情
   況進行國際公證:
如是海牙公約的國家之間,則只需要進行香港國際公證。要有一方是非海牙公約的國家,就需要做領、使館認證。這個程式是將上述公證好的檔交給海外國家駐中國的大使館或領事館“認證”檔的官員簽名確認,這一個確認程式稱為“領事館/大使館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