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香港商標

商標保護與公司註冊的分別
在香港,公司名稱、業務名稱、商標的註冊分別受不同的法例和制度規制。公司名稱的註冊由香港公司註冊處辦理,業務名稱的註冊由稅務局商業登記署辦理,而商標註冊則由商標註冊處負責辦理。把業務或公司名稱註冊,並不代表擁有以該名稱作為商標的權利用於推廣或經營其貨品或服務。只有注冊商標的擁有人,才可就該商標註冊的貨品或服務,享有商標專用權利。

1. 公司註冊處
   公司註冊處專責實施及執行《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32章),為本地有限公司和在香港以外
   成立為法團並於香港設立營業地點的非香港公司提供註冊服務。
2. 商業登記署
   稅務局轄下的商業登記署專責執行《商業登記條例》(香港法例第310章),為在香港經營的
   業務,包括獨資公司、合夥業務、本地有限公司或非香港公司,提供商業登記服務。
3. 商標註冊處
   香港智慧財產權署轄下的商標註冊處主要根據《商標條例》(香港法例第559章)及《商標規則》
   (香港法例第559A章)為公眾提供商標註冊服務。

香港商標類別
申請註冊時,你必須同時提交一份清單,列明擬申請商標註冊的所有貨品及服務。清單必須按貨品及服務所屬的類別開列,亦應述明貨品及服務所屬類別的編號。有關香港商標的類別,請參考超連結商標的類別

在提交申請商標前,須要考慮以下多項因素:
1. 有關商標的顯著性
   有關商標是否與別不同?不論是標誌、文字或圖畫等,能否明確區別你與其他商戶的貨品和
   服務?如商標註冊處認為有關商標欠缺這些特性,便會提出反對。任何新創字或與業務範圍
   豪不相關的日常用字,均可被認為具有顯著特性。
2. 有關商標對貨品及服務的描述
   如有關商標只是貨品及服務的描述,或只顯示貨品及服務的質素、用途、數量或價值,則商
   標註冊處可能會提出反對。同樣,使用地理名稱的商標,也可能會遇到反對。
3. 有關商標是否該行業的通用語言
   如有關商標是該行業的通用語言或圖示,商標註冊處會提出反對。例如使用“ V 8"作為車
   輛引擎的商標。

4. 其他人士的商標
   就相同或類似的貨品或服務,是否有其他人士已經註冊或申請註冊相同或類似的商標?假如
   擬注冊商標的外觀,與其他已經註冊或申請待決的商標相同或相似,商標註冊處會就
   擬註冊標記提出反對。

商標檢索
要知道你的商標是否已被其他商戶註冊或申請註冊,應查閱商標註冊記錄冊。也可遞交商標表格第T 1 號,使用智慧財產權署的檢索及初步意見服務。

整個申請程式需時多久
有關申請如沒有不足之處,而擬注冊商標又沒有遇到反對,則整個程式(由商標註冊處接獲申請至批准商標註冊)需時可短至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