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一照多址”或“一址多照”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商事登記若干規定》,自2013年3月1日開始,深圳經濟特區全面實行商事登記制度改革,但並不是每項改革在全市各個行政部門統一標準試行。只有“一照多址”或“一址多照”是在全市統一標準試行。

商事主體的住所或經營場所新規:改革後,商事主體申報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的地址作為住所或者經營場所,並對其申報資訊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商事登記機關不再審核住所(經營場所)的權屬及功能,不再收取場所使用檔,僅在申請表格中填寫位址資訊;位址為住宅的,需要在申請表格上按照提示做出承諾。商事主體的住所或經營場所屬於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經規劃、環保、消防、文化、衛生等有關許可審批部門批准的,應在取得營業執照後,再向有關許可審批部門申請,並取得許可審批文件後方可開展相關經營活動。

深藍商務中心提供: “一照多址”或“一址多照”的商務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