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雇主填報的薪酬報稅表

任何人士如受雇於香港公司,只要該人士的年度入息總額超過BIR56A表格及IR56B表格的附注及說明附注1(a)所訂明的金額(2012/13年度是HKD120,000),不論該人士是在香港或香港以外地方履行職務,雇主均須就其收入每年提交IR56B表格。

如是董事或已婚人士,不論該人士的年度入息的金額是多少或是否香港居民,雇主均須就其收入每年提交IR56B表格。

如有補充或備註,可於IR56B表格第14項說明。(例如:上述雇員是駐北京辦事處的職員,本課稅年度全年訪港總共不超過60天。)

如果一名雇員在受雇於香港公司的同時亦為該公司的海外附屬公司提供服務,而有部分入息由該海外附屬公司支付。香港公司應於IR56B表格第11項內填報由香港及海外公司支付的入息總額。

此外,亦應于第13項內填報由海外公司支付的入息詳情。雇主必須申報累算須付雇員的全部薪酬,不論該雇員是否有權就該薪酬申請豁免徵收薪俸稅。雇員如有意申請豁免全部或部分入息徵稅,他可在填寫個別人士報稅表時,提出申請。

往往有些人士會被海外公司調派或借調到香港公司,因此IR56B表格第1項「雇主名稱」一欄應填上香港公司。假如雇員入息是以外幣計算,IR56B表格上填寫的每一項款額仍然要以港元填報。如欲查詢主要外幣平均兌換率,可流覽稅務局以下網頁:www.ird.gov.hk/tax/ind_stp.htm

通常在每年四月第一個工作日,稅務局會向雇主發出BIR56A表格(BIR56A表格範本)及IR56B表格(IR56B表格範本)(雇主報稅表),表格發出日期起計1個月內須填報回稅局。假如你直至四月中仍未收到BIR56A表格及IR56B表格、或遺失表格、或表格損毀、或需更多IR56B表格或其他表格(IR56E/56F/56G /56M及6036B),你須填妥IR6163表格通知稅務局補發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