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一般納稅人相關規定

前面說過,一般納稅人資格是需要向主管稅務局申請審批後才有的。目前,中國政府也在試點推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2號
一. 第三條 增值稅納稅人(以下簡稱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
    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除本辦法第五條規定外,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
    格認定。
    本辦法所稱年應稅銷售額,是指納稅人在連續不超過12個月的經營期內累計應徵增值稅銷
    售額,包括免稅銷售額。

二. 第四條 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以及新開業的
    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對提出申請並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應當為其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
    認定:
    1. 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
    2. 能夠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設置帳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核算,能夠提供準確
       稅資料。

三. 第五條 下列納稅人不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1. 個體工商戶以外的其他個人;
    2. 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的非企業性單位;
    3. 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的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

第九條 納稅人符合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按照下列程式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一. 納稅人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申請表,並提供下列資料:
    1. 《稅務登記證》副本;
    2. 財務負責人和辦稅人員的身份證明及其影本;
    3. 會計人員的從業資格證明或者與仲介機構簽訂的代理記帳協定及其影本;
    4. 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或者租賃協定,或者其他可使用場地證明及其影本;
    5. 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有關資料。 

二. 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納稅人申請以後,根據需要進行實地查驗,並製作查驗報告。
    1. 查驗報告由納稅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業主)、稅務查驗人員共同簽字(簽章)確
       認。
    2. 實地查驗時,應當有兩名或者兩名以上稅務機關工作人員同時到場。
    3. 實地查驗的範圍和方法由各省稅務機關確定並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三. 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完成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四. 納稅人自認定機關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的次月起,新開業納稅人自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申請的
    當月起,按條例規定計算應納稅額、領購和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
    新開業納稅人是:指自稅務登記日起30日內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的納稅人。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規定: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的納稅人,要經過申請、資料審核、實地核查、審核批准等程式;實地查驗的範圍和方法由各省稅務機關確定並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廣東省國家稅務局出臺相關檔要求:

一. 主管稅務機關應加強對納稅人的政策宣傳和納稅服務工作,在認定審批過程中應加快審批
    速度,新辦企業在辦理稅務登記時可同時填寫《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申請表》,辦理一
    般納稅人認定手續。
二. 主管稅務機關必須對符合《認定辦法》第四條規定條件,且註冊資金在80萬元(含80萬
    元)以下的商貿批發企業進行實地查驗。其它符合《認定辦法》第四條規定條件申請認定
    一般納稅人的企業是否需要進行實地查驗,由各地級市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實地查驗應按
    照《認定辦法》第九條的程式進行,查驗內容包括是否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是否能夠
    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設置帳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核算,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
    料。查驗報告以《廣東省稅收管理員實地調查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見附表)
    的形式製作。


附表: 廣東省稅收管理員實地調查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