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企業人員招聘、職工工資、保險及福利、工時制度

2012-12-17

1. 人員招聘: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可以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自行確定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並自行
   進行人員招聘。外商投資企業可通過多種管道招聘人才,例如委託當地勞動部門確認的人才市場仲介機構;通過各類人才交流會直接招
   聘;在各類新聞媒介上刊播人才招聘廣告(啟事)等。如需招聘外籍及臺灣、香港、澳門地區人員的,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當地勞動部
   門批准,並辦理就業證等有關手續。

2. 職工工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外商投資企業執行國家和當地
   最低工資規定。職工平均工資水準應在企業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根據本企業的經濟效益、勞動生產率並參考當地城鎮居民消費
   價格指數和工資指導線等,由董事會確定或通過企業集體協商確定。

3. 保險及福利:外商投資企業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按照地方政府規定的標準,向社會保
   險機構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保險費應按照國家規定列支。職工個人也應按照有關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
   費。除上述社會保險之外,另有住房基金、職工教育培訓、津貼補貼、法定休假等福利待遇。

4. 工時制度:外商投資企業實行中國政府現行的工時制度,即: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平均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企業因生
   產特點不能實行標準工作時間的,經勞動部門審批,可實行非標準工作時間,即: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