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強制性供款最低入息水平

強積金強制性供款最低有關入息水平的調整最新修訂的強積金供款最低有關入息水平已於2013年11月1日開始生效,最低有關入息水平由每月港幣6500元調高至港幣7100元。由2013年11月1日或其後開始的供款期,僱主必須以新入息水平來計算僱員的強制性供款和自願性供款(如適用)
僱主有責任把修訂的詳情通知僱員,并確保他們知悉這些修訂,以及修訂對他們的強基金供款的影響。在新的水平下,如僱主從僱員的薪金多扣除僱員的供款,務必立即退還多扣除的款額給僱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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