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先試先行,深圳營商環境在發力

2013-03-14

深圳再次成為改革的尖兵。省政府批復,從3月1號開始,深圳率先開展商事登記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深圳通過多項改革措施,破解企業註冊難問題。新政先試先行,再次印證深圳是中國改革開放的最前沿。

新政推動深圳高效加速發展,再次讓人對該市的營商環境產生了無限的遐想。深藍商業服務公司:http://www.dbhk.org.cn 會計師楊小姐就從此次新政出發,展現給投資者一些新政變化:

變化一)實行註冊資本認繳制實收資本備案制,打破了註冊資本的“玻璃門”,開始從“實繳制”向“認繳制”轉變。
新政前,有限公司申請註冊資本和實收資本登記時,要提交《驗資報告》,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20%。存入帳戶的資金核准後即可取出,驗資實質流於形式,虛假出資現象頻頻發生,商事主體信用缺失。
新政後,有限公司註冊資本認繳制和實收資本備案制,直接登記公司認繳的註冊資本,對首次出資的審查也取消,不再收取有關實收資本的《驗資報告》,也就是說,“零首期”也可以設立登記公司;取消鼓勵和允許類外商投資專案的註冊資本審批,將審批核准變為直接登記、錄入系統。
這樣,降低了公司進入市場的准入門檻,提供了非貨幣出資的可操作性。疏導“兩虛一逃”等違法違規行為。

變化二)一個位址可以註冊多家有限公司:也可理解為:公司註冊位址和實際經營地各自獨立的登記管理模式。
新政前,營業執照上,註冊地址和實際經營場所必須一致,沒有找到經營場所前,不能申請註冊登記公司,並且是一個位址註冊一家公司。是方便了工商監督管理;但是,投資者的前期籌備中,就要花費大量的時間、人力去找合適的註冊地址,在這過程中,就有可能失去好的投資機會,也要白白多支付租金成本。新政後,註冊位址和經營場所相分離,各自獨立登記。註冊位址都可以由專業的商務秘書公司來提供服務,投資人只要專心合適的辦公場所辦公,開展公司業務即可。新政出臺,從整體上解放場地資源,提高場地資源的利用效率,降低經營者的場地成本。也為在觀望期的投資者提供了試水的主體資格。

變化三)商事主體資格登記與經營資格相分離,將營業執照簡化為商事主體資格憑證:
改革前,投資者既要提交經營主體資格,也要提交經營資格與工商部門審核。涉及到特許行業的,還要取得前置審批,涉及部門多,程式繁瑣,企業在登記過程中面臨重重關卡。

 改革後,商事主體資格登記與經營資格相分離,將營業執照簡化為商事主體資格憑證。保留主體資格功能,弱化經營資格功能,一般經營項目完全放開,商事主體在領取營業執照後即可自由經營。

變化四)除金融行業外的其他涉及前置審批的行業都變更為後置審批:
改革措施:推進外商投資審批改革,取消鼓勵和允許類外商投資專案審批,允許其在商事登記機關直接辦理設立登記和變更手續,商務部門依據商事登記機關的登記資訊出具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
但目前,在深圳,外商投資需要先經過商務部門審批,取得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後,才可以進行商事登記工作。時間大大縮短。

曾經,因為政府職能部門多,辦事沒效率,使多少外國投資者望而生畏;其實,不說外國投資者,作為國人,我們也身同感受。要拿到一份證書,不知要跑多少個部門,蓋多少個章;等拿到那張紙,真是:黃花菜都涼了。當然,這種現象已經被改革,但尚需努力。

“時間就是金錢”看似庸俗理念,但卻是鐵的事實,投資者最後要的就是投資收益。如果在取得賺錢的“通行證”----- 營業執照上的時間過長,對投資者的影響不是一丁點的損失。用最快的速度,讓投資者取得這張“通行證”,他們可以提前全身心投入如何去賺錢;同時,請專業的商務秘書公司完成證照登記的其他工作,為繁榮中國經濟營造優良的投資環境是政府的職能之一。

名詞解釋:
商事主體:是依據商事法的有關規定,參加商事活動,享有商事權利並承擔商事義務的自然人和法人組織。作為商人應當具有商法上的資格或能力,能夠以自己的名義從事營業性的商事行為,並能獨立享受商法上的權利和承擔商法上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