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成立公司有哪些形式

2013-03-4

國內成立公司有哪些成立形式呢?不同的行業和不同的主題能夠分為註冊不同的公司,所以要根據自己的要求來確定。

一:個體工商戶要求:
申請人必須具備與經營項目相應的資金、經營場地、經營能力及業務技術。

二:個體工商戶成立,沒有註冊資金要求。

三:成立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公司要求的最低註冊資本600萬元。但是公司全體發起人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其餘部分由發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還有在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四:普通合夥企業,要求是:1,有合夥企業的名稱。2,有二個以上合夥人,並且都是依法承擔無限責任者。3,有經營場所和從事合夥經營的必要條件。4,有各合夥人實際繳付的出資。

五:利用募集設立公司。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部分向社會公開募集設立公司的方式。

六:特殊的普通合夥公司,必須要以專業知識和專門技能為客戶提供有償服務的專業服務機構,可以設立為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

七:有限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企業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合夥人設立;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八:通過發起人設立公司的。這個是指發起人自己認購公司章程規定發行的全部股份,還必須要繳納全部股款設立公司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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