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本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人,應當依法繳納營業稅。
營業稅扣繳義務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其境內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以受讓方或者購買方為扣繳義務人。
營業稅稅目稅率表
稅 目 |
稅 率 |
一、交通運輸業 |
3% |
二、建築業 |
3% |
三、金融保險業 |
5% |
四、郵電通信業 |
3% |
五、文化體育業 |
3% |
六、娛樂業 |
5%-20% |
七、服務業 |
5% |
八、轉讓無形資產 |
5% |
九、銷售不動產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