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本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人,應當依法繳納營業稅。 
營業稅扣繳義務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其境內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以受讓方或者購買方為扣繳義務人。 
營業稅稅目稅率表
    
        
            | 稅 目 | 稅 率 | 
        
            | 一、交通運輸業 | 3% | 
        
            | 二、建築業 | 3% | 
        
            | 三、金融保險業 | 5% | 
        
            | 四、郵電通信業 | 3% | 
        
            | 五、文化體育業 | 3% | 
        
            | 六、娛樂業 | 5%-20% | 
        
            | 七、服務業 | 5% | 
        
            | 八、轉讓無形資產 | 5% | 
        
            | 九、銷售不動產 | 5% |